印華百家姓協會雅加達特區分會-期刊文獻-印尼僑聲雜誌-12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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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期
印尼從業黨建議設立激勵資金違反憲法
作者:鄺耀章

蘇西洛總統五月份剛成立了政黨聯合秘書處,並委任從業黨總主席阿布利沙.巴克里為政黨聯合秘書處的執行主席,原本已經被邊緣化的巴克里,忽然鹹魚翻身,重新站上政治舞台,巴克里的政治行情正在上漲,從業黨議員也乘機提出政府應該給予每位議員一百五十億盾激勵資金的建議,讓議員在其選區裡促進各種建設。

從業黨建議二○一一年的國家預算中例入該筆不小的激勵資金,若政府不通過該筆預算,從業黨威脅將拒絕簽定二○一一年國家預算案。從業黨以為已獲得政黨聯盟裡的七個政黨的支持,在國會中佔百分七十五席位,其建議應該會通過。不料其如意算盤並未能實現,該建議一提出,就遭到各政黨的反對,包括政黨聯盟裡政黨的反對。
從業黨提出該建議的理由是地方政府無法照顧到的建設,將由議員利用激勵資金來彌補該建設。另一理由是美國、菲律賓也有同樣的制度並行之有年。其實,美國已發現該筆資金的許多不利之處,美國總統奧巴馬也在設法撤銷該資金,但未獲得國會的同意。該資金在美國被稱為豬肉桶(Pork Barrel),比喻美國議員爭奪激勵資金就如美國獨立前黑奴爭吃豬肉的情況一樣。

激勵資金違反憲法

反對者認為,激勵資金已違反了印尼憲法,憲法裡指明國會是立法機構非行政機構,立法機構負責立法及監督行政機構,倘若國會有建設資金,豈不與行政機構一樣,由何機構監督國會行使激勵資金?議員使用激勵資金應該向誰負責?在行政上一定造成混亂,哪些建設由政府行政部門負責?哪些是由國會主持?另外激勵資金對小黨不公平,小黨議員人數少,大黨議員多,獲得的激勵資金也多,可想而知,在錢多的情況下,將使大黨越大小黨越小。

行政立法職權分不清

倘若每位國會議員手一握有激勵資金,可以想像到會增加多少工程經紀人圍繞在議員身邊,又有誰能保證手中握有大筆資金的議員不會從中獲利,又由誰去監督國會議員濫用或舞弊激勵資金?其實,國會議員大可向政府提議優先建設哪些工程,應優先設之工程優先列入年度國家預算中,而不必勞駕議員親自動用政府的建設資金為地方建設,國會議員的責任是立法、編制預算與監督政府使用國家預算,而不是也成為使用國家預算的行政機構,這將使行政與立法機構的職權分不清,造成混亂。

從業黨稱政黨聯合秘書處裡的聯盟政黨都已同意政府撥出激勵資金給議員。但聯盟政黨中的公正福利黨(PKS)、國民使命黨(PAN)、民族復興黨(PKB)均表示不支持議員擁有激勵資金。最後從業黨威脅若得不到聯盟政黨的支持,從業黨將退出政黨聯盟,並在國會中拒絕通過二○一一年的國家預算案。

加重人民負擔

倘若政府通過每位國會議員一百五十億盾激勵資金,五百六十位議員總共需要八‧四億盾,這將增加政府的負擔。若一定要實行激勵資金,政府只好再向外國貸款或向人民加稅,豈不是又加重人民的負擔。
 
再看選舉國會議員競爭激烈,上屆選舉五百六十位國會議員,竟然有一萬多人參加競選,倘若已當選的議員有大筆資金可動用,新參選的議員候選人沒有這麼多資金,新候選人又怎麼能勝過競選連任的議員呢?這是不公平的現象。所以民眾強烈反對,財政部長阿古斯.瑪托瓦佐約也反對,經濟統籌部長哈達.拉查沙也反對。

從業黨不宜一意孤行

從業黨激勵資金的建議已違反了印尼憲法,也違反了地方自治法,地方和中央財政平衡等條例。從業黨若仍然一意孤行,不聽取大眾的意見,不趕緊懸崖勒馬,似將被人民所唾棄。

倘若國會與政府通過該建議,人民將對政府與國會失盡信心,這將提供國會議員名正言順、利用激勵資金中飽私囊的機會,七折八扣貪污國家與人民的血汗錢。印尼貪污情況嚴重,貪污在印尼已根深柢固、無孔不入,在亞洲排名數一數二。蘇西洛總統承諾要撲滅貪污,應該阻止激勵資金的通過,以免肅貪不成,反而增加貪污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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