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華百家姓協會雅加達特區分會-期刊文獻-世界留台校友會聯誼總會紀念特刊-2000年成立大會紀念特刊-
會員登錄
帳   號
密   碼
驗證碼
 
註冊
行事曆
Sun Mon Ten Wed Thu Fri Sat
領導獻詞
首頁期刊文獻
2000年成立大會紀念特刊
僑務委員會僑務大事記
作者:本刊

一、建制前(民國21年之前)

民前172年
印尼巴達維亞市的華僑,被課以重稅及剝削虐待,華僑憤而反抗,遭到荷蘭人大屠殺,死傷數萬人,此為有名的「紅河之役」。

民前53年10月
滿清政府設立招工局,並保障出洋華工之權益。

民前32年
加拿大募集華工1萬5千人,興築由溫哥華至利華市段之太半洋鐵道,工程艱巨,華工犧牲性命逾3千人。

民前19年
清廷革除華僑回國禁例,華僑與祖國關係,始漸趨密切。

民前18年11月
國父於檀香山成立「興中會」。

民前15年
國父在日本橫濱創設之中西學堂,現改稱「中華學校」,是最早的新式華僑學校。

民前11年
海外各地華僑受國內新教育制度思潮影響,群起創辦學校,華僑事業始由此逐漸走向軌道。

民前3年2月
我國制頒國籍條例施行細則,明確規定凡中華種族之人,不論是否出生於中國,均屬中國國籍,藉以對抗荷蘭的出生地主義。

民國1年3月
國父以大總統地位,正式令外交部妥籌保護僑民及杜絕販賣豬仔的辦法。這是我國第一道保僑命令,也是我政府確立積極性僑務政策的開始。

2年1月
工商部公佈「辦理華僑選舉事務所章程」。

3年2月
教育部為獎勵僑生回國升學,公佈「僑民子弟回國就學規程」。

6年
教育部派黃炎培、林鼎華二人赴南洋調查華僑教育,極力鼓吹舉辦職業學校及中學教育之重要,僑社得此鼓勵,捐資興學之風氣更盛,是年開辦僑校特多。

7年4月
北京政府制定公佈「僑工出洋條例」。

10年12月
北京政府公佈「僑務局組織條例」。

11年1月
北京政府設立僑務局,辦理僑務。

12年
加拿大國會通過43條對華移民條例,「全加中華總會館」發動全僑抗爭,後加拿大政府取消實施辦法。

13年8月
民國十二年,日本政府以地震災害為理由,由內務省發佈苛刻的命令,限制勞動者入境(主要目的在限制華人),國民黨發表「忠告日本國民宣言」,這是中國國民黨關於保僑政策的第一次公開聲明。

15年10月
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通過「國民黨最近政綱」,其中第九部分列舉關於華僑的政策三項,這是中國國民黨正式公佈的政綱中首次列有僑務政策。

15年10月
中國國民黨在廣州召開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海外歸國代表周啟剛、莫子材、王健海、勞先鞭、周守愚等多人之提議,組織「僑務委員會」,直隸國民政府之下。

17年5月
國民政府明令公佈「國民政府僑務委員會組織法」。

18年2月
國民政府施行「華僑回國興辦實業獎勵辦法」,這是我國為獎勵華僑回國投資的第一次立法。

18年5月
中國國民黨中央第八次常務會議通過「僑務委員會組織條例」,將僑務委員會改隸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同年六月改組成立。

18年11月
中國國民黨舉行「華僑教育會議」,為期九天。

19年6月
僑務委員會通過「海外黨部指導人民團體辦法」,為訓政時期指導僑民組織團體及國內組織僑務團體之準則。

20年12月
採納各地僑胞反應,制定公佈僑務委員會組織法,改隸於行政院,規定會內設秘書、僑民管理、僑民教育三處,及文書、事務、僑民指導、移民、教育指導、文化事業等六科。

二、大陸時期(民國21年至民國38年)

21年4月
僑務委員會正式成立。

21年4月
陳樹人先生擔任僑務委員會首任委員長。

22年9月
僑務委員會實施保護僑民辦法,公佈「海外僑民文化團體登記規程」和「發給歸國僑民國內考察護照暫行辦法」。

23年8月
僑務委員會在南京設立「僑民教育師資訓練班」。

24年12月
僑務委員會在南京成立「僑校教科書編輯委員會」,設編輯室,編輯僑教課本、教學法及補充讀物。

25年7月
僑務委員會對僑民代表選舉,先後擬定僑民代表名額分配辦法、區域劃分法、代表產生法。

26年2月
僑務委員會於海口成立海口僑務局。

26年7月
抗戰軍興以後,僑生響應全國知識青年從軍運動及回國升學甚多。

27年年9月
緬甸華僑救災總會,為求長期輸財支援祖國抗戰,特組織「常月捐進行小組委員會。專責辦理全緬華僑救災常月捐推行事宜。

28年8月
僑務委員會於重慶設立「回國升學華僑學生接待所」,接待戰時回國升學僑生臨時膳宿。

29年7月
僑務委員會在重慶設立「僑民教育函授學校」,以通訊方式給予華僑進修機會。

30年4月
僑務委員會於重慶設立華僑通訊社,發行通訊稿報導僑務新聞與祖國消息。迄抗戰還都至民國37年12月停頓。迨遷台北後,於民國39年8月復刊。

31年5月
「華僑協會總會」成立於中央政府所在地重慶,為一全全國性的華僑綜合組織。在海外各地並酌設分會或通訊處,在成立初期,其業務著重於團結華僑,支援政府對日抗戰。

32年12月
美國國會通過對華僑移民法案,准許我國每年定額移民105名赴美。並規定105名定額中,以4分之3配給我國境內之人民,另外4分之1配給我國僑居國外之國民。

33年3月
國民黨海外各黨部增設青年,婦女兩運動委員會,擴展海外僑運的範圍。

34年12月
僑務委員會分批還都。

35年3月
僑務委員會正式成立「回國僑生指導處」,開始輔導僑生回國就學。

35年12月
召開國民大會,制定「中華民國憲法」,並將僑務列入「基本國策」。

36年5月
劉維熾先生接任僑務委員會委員長。

36年
僑務委員會為發展邇外僑教,洽外交部會同制定「駐外使領館辦理僑民教育行政規則」公佈實施。

37年12月
戴愧生先生接任僑務委員會委員長。

 

三、政府遷台後(民國38年至民國79年)

38年8月
僑務委員會因戰局影響遷台北。

39年5月
葉公超先生接任僑務委員會委員長。

40年6月
僑務委員會訂定「海外僑生保送回國升入大專學校辦法」。

40年7月
僑務委員會會同經濟部,訂定「台灣對外貿易與海外僑務聯繫辦法」,協助僑商與台灣貿易之進行。

41年4月
鄭彥棻先生接任僑務委員會委員長。

41年7月
僑務委員會發行,「僑務月報」。

41年10月
中華民國全球僑務會議在台北舉行,為我華僑史之首創。

42年10月
僑務委員會第11次大會通過,定每年10月21日為華僑節。

43年9月
僑務姿員會為加強輔導來台投資華僑,策動各僑資工廠組成「中華民國僑資生產事業促進會」。

44年
為推進華僑信用組織,發展華發展華僑經濟,僑務委員會擬定「華僑信用合作事業推進辦法」。

45年9月
「僑民教育函授學校」在台北復校。

46年10月
海外僑胞制訂「華僑反共救國綱領」,擴大到對中共經濟制裁作戰,乃成為這一時期,海外僑胞反共救國運動的主流之一。

47年7月
陳清文先生接任僑務委員會委員長。

48年10月
僑務委員會輔導「華僑救國聯合總會」舉行第一屆理事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共計來目全球27個地區之理事214人出席,會中並通過重要提案「當前情勢下華僑努力途徑」。

49年
僑務委員會、經濟部等有關單位,組成「華僑回國投資輔導會報」。

49年6月
周書楷先生接任僑務委員會委員長。

50年1月
僑務委員會為改進華僑教育,在僑務委員會設計委員會之下特設僑民教育組。

51年12月
高信先生接任僑務委員會委員長。

52年
僑務委員會頒定「海外華僑生產從業人員回國實習辦法」,鼓勵華僑回國實習各項生產技術或經營管理方法。

53年5月
僑僑務委員會為提高僑校教師教學品質,特別利用暑假期間,輔導海外中華僑校教師,回國參加「師範大學中等學校教師研習中心」進修。

54年11月
國父百年誕辰紀念,全球各地華僑為崇敬 國父畢生為爭取民族自由、國家獨立致力人類平等、促進世界大同,舉行一連串紀念典禮,其中又以歐洲僑社、菲華僑社慶祝規模最大。

55年11月
僑務委員會恪遵蔣總統中正先生的訓示,輔導僑胞推行中華文化復興化復興運動,特邀約文教專家舉行座談會。

56年6月
僑務委員會成立「協助港澳僑胞來台投資聯絡小組」」,並制定實施「港澳僑胞來投資事項」,因手續簡便,造成投資高潮。

56年8月
僑務委員會在台北陽明山莊舉行「華文文教會教會議」,由蔣總統中正先生主持。

57年5月
僑務委員會為加強海內外青年聯繫,促進僑生感情,於台北市興建僑生活動中心,奉先總統蔣公之命,題名為「僑光堂」,5月4日為落成典禮,由嚴副總統主持及剪綵。

58年5月
第一屆世界華商觀光旅遊事業聯誼會在台北市舉行,出席代表包括全球五大洲,26個地區,共達178人,會期4天。

59年3月
華僑鍾亞瑟當選為蓋亞那合作共和國的第一任總統。

60年10月
總統為我中華民國宣佈退出出聯合國發表告全國同胞書,期勉海內外同胞不要為一時變局所迷惑,把握正確方向,同心協力,堅強奮發。

61年6月
毛松年先生接任僑務委員會委員長。

61年11月
僑務委員會為配合對外宣傳,編「今日中華民國」晝刊,分贈海外僑胞。

62年12月
世界華文教育協進會在台北僑光堂舉行成立大會,國內外一百多位熱心華文教育的學者和專家齊聚一堂,貢獻智慧,研究改進華文教育、教材,使中華文化在海外各地發揚光大。

63年2月
政府今後對僑資及外資投入我國能源工業與重化工業的投資申請將優先核准。

64年4月
為加強旅歐僑胞聯繫與團結,僑務委員會特輔導僑團在西德漢堡中華會館舉行歐洲僑情座談會。

65年7月
僑務委員會為加強便民服務簡化出國及僑民入出境作業程序,特就第一處有關人員組成「人民入出境作業服務中心」。

67年
為便利華僑回國投資置產,對華僑申請身份證明及印鑑證明,設置專櫃辦理,並限24小時內發證。

68年2月
中華函授學校67學年度增設「空中書院」。

69年1月
「海光週報」創刊,以國家政策、僑務、僑情為主。

70年12月
立法院修正公佈僑務委員會組織法,增設副首長,由原定2人修訂為2或3人;將人民入出國暨華僑入出境服務中心改設華僑證照服務室;在政府駐外機構內增設僑務工作人員;調整編制員額,由231人增為354人。

71年3月
僑務委員會首次舉辦世界華裔青年會議,在台北市民航局舉行的有來自五大洲,60多個地區的華裔青年代表146位參加。

72年4月
僑務委員會為貫徹三民主義統一中國之目標,在日本東京成立「世界五大洲華人團體聯誼會」。

73年6月
曾廣順先生接任僑務委員會委員長。

74年2月
僑務委員會出版「僑教雙週刊」。

74年3月
僑務委員會設置第一個為海外僑民服務的「舊金山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正式啟用。

75年6月
僑務委員會籌劃的「海外中華文化夏令營」於比利時、西班牙正式開辦。

76年7月
僑務委員會為協助海外華僑創業而籌設的「華僑貸款信用保證基金」正式成立。

77年7月
由僑務委員會與救國團聯合興建的「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舉行啟用典禮。

78年1月
僑務委員會為充實海外僑社文藝活動,推動文化建設而策劃「海華文藝季」。

79年4月
僑務委員會於台北劍潭青年活動中心成立「海外華裔青年語文研習中心」。

79年4月
僑務委員會假台北市陽明山中山樓舉行僑政史上最大規模的「全球僑務會議」匯聚79個國家和地區僑學俊彥的真知灼見,策定未來僑務工作方針。

79年7月
行政院長郝柏村巡視僑務委員會,並由委員長曾廣順就僑務委員會的重點工作作報告,建議設立「暨南大學」。

四、現階段(民國的年迄今)

80年1月
僑務委員會為倡導僑社體育風氣,推動全僑體育運動,特開辦「海華體育季」。

80年7月
僑務委員會成立「海華文教基金」,加強海外華僑文教工作。

80年11月
僑務委員會在台北北投興建「華僑會館」,舉行動土奠基典禮。

80年12月
僑務委員會與洛杉磯華美電視台6作錄製的華語教學節目「500字說華語」開播,節目是以中英文對照發音教學。

81年1月
政府宣佈,國立暨南大學設校於南投縣埔里鎮桃米坑,預定民國83學年度開始招生。

81年4月
僑務委員會於僑光堂隆重舉行成立60週年慶祝大會。

82年2月
章孝嚴先生接任僑務委員會委員長。

83年9月
成立世界性的「台灣商會聯合總會」,整合華人經濟力量。

83年12月
派遣十位教師前往泰北難民村的子弟學校從事教學工作。

84年5月
辦理紐西蘭、加拿大、澳洲、美國四個國家「移民系列講座」。

84年10月
宣導海外僑民返國行使第九任總統、副總統直接選舉權。

84年11月
輔導世界台商總會建置「世界台商商情網」。

85年5月
接待僑胞返國祝賀第一次民選總統、副總統就職。

85年6月
祝基瀅先生接任僑務委員會委員長。

85年8月
設立全球資訊網路服務站,提供僑胞有關僑務新聞、僑社活動、華僑文教、華僑經貿、僑生輔導及證照服務等訊息。

86年8月
雅加達台北學校、泗水台北學校、吉隆坡中華台北學校、檳城台灣僑校、越南胡志明台北學校等校移轉由教育部主政。

86年9月
配合李總統參加巴拿馬世界運河會議,世界台灣商會聯合總會第三屆年會移至巴拿馬舉行。

86年9月
成立「海外僑教志願工作服務團」,擴大國人參與海外僑教工作,以達薪傳中華文化於全球之目標。

87年1月
立法院修正通過「僑務委員會組織法」部分條文,除有利於未來僑務工作之推展外,更使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之設置取得法源依據。

87年2月
焦仁和先生接任僑務委員會委員長。

87年10月
立法院核准「全球華文網路教育中心」計劃追加新台幣一億元預算,以擴大服務僑胞。

87年11月
僑務委員會為能對回國僑胞提供完善及溫馨之服務,在新北投「僑園」舊址興建具有中國傳統建築風貌的「華僑會館」,11月21日為落成典禮,由行政院蕭院長萬長主持及剪綵。

88年5月
第一屆全球華文網路教育研討會在華僑會館舉行。

88年6月
宏觀電子報於6月26日正式上網推出。

88年9月
9月21山台灣發生百年罕見大地震,海外僑胞發揮高度同胞愛,踴躍捐輸,至88年12月3日止,捐款金額高達新台幣18億2千餘萬元。

89年3月
「宏觀衛星電視頻道」於3月1日正式開播,象徵中華民國海外文宣工作邁入新的里程碑。

89年3月
「海外華文報刊資訊站」於3月11日起正式上網傳版,提供海外僑胞最快、最新、最正確的各項資訊。

89年4月
「倫敦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於4月29日開幕啟用。

89年5月
張富美女士接任僑務委員會委員長。

89年6月
中華函授學校於華僑會館舉行慶祝60週年校慶暨敦親睦鄰園遊會。

訂閱電子報

網站名稱: 印華百家姓協會雅加達特區分會
會址: Jl. Krekot Bunder Raya No.47AB,Jakarta 10710,Indonesia電話:+62 21 350 1191-94
本平台所有訊息內容或服務,都是由該機構或相關單位所提供,著作權歸原提供者或權利人所有。
網站系統服務平台版權System Copyright ©自在交流股份有限公司
EzFree Interchange Co ., Ltd All Rights Reserved.Tel: +886-2-26648299  E-mail:ez.change@msa.hi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