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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成立大會紀念特刊
教育部簡介
作者:本刊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由此可見一斑。近數十年來,政府在教育措施的實施上,無論是量的擴充或質的提升,都有長足的發展與進步,而民眾知識水準的提升更直接帶動了經濟的成長,創造了舉世矚目的經濟奇蹟。因此,教育部對國家建設與發展確實功不可沒。

歷史沿革

教育工作扮演著增進國民知能、造就人才及文化傳承的重要角色,中華民國政府早自民國建立之初就相當重視這個課題。因此,當民國元年臨時政府在南京成立時,即將清朝末年所設的「學部」改名為「教育部」,統轄指揮所屬「承政廳」、「普通教育司」、「專門教育司」及「社會教育司」,從事國內教育興革相關工作。

直到民國15年3月,國民政府在廣州成立,才改由新成立的「教育行政委員會」接管相關任務。但到了民國16年奠都南京之後,「中華民國大學院」接替原先所設的「教育行政委員會」,成為全國最高學術教育機關,由「秘書」、「高等教育」、「中央研究所」等部門分別負責國人的教育事項。

民國17年12月11日政府公布「教育部組織法」,明定「教育部」為全國學術、文化及教育行政事務的最高機關,從此正式以「教育部」做為本部的正式名稱。組織職掌簡介如下:

1.組織與職掌

「教育部組織法」自民國17年底公佈後,曾分別做過九次修正,依民國62年修正的組織法,教育部目前的組織如後附組織表,其主要權責有三:

教育部主管全國學術、文化及教育行政事務。

教育部對於各地方最高級行政長官執行本部主管事務,有指示、監督之責。

教育部就主管事務,對各地方最高級行政長官之命令或處分,認為有違背法令或逾越權限者,得提經行政院會議議決後,停止或撤銷之。

前言

政府為有效推動教育改革工作,於教育部召開第七次全國教育會議之後在,八十三年九月二十一日成立「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該委員會歷經兩年審慎研議,於八十五年十二月二日提出「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揭櫫教育改革五大方向:一、教育鬆綁;二、帶好每位學生;三、暢通升學管道;四、提升教育品質;五、建立終身學習社會,及八大改革之重點項目。嗣後,教育部融合「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之具體建議,及「中華民國教育報告書--邁向二十一世紀的教育遠景」、「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教育報告書」、「中華民國原住民教育報告書」等長期研議之施政構想,於八十六年七月提出「教育改革總體計畫綱要」,並根據三十大項計畫綱要,研提具體的中長程計畫十八種、實施方案十二種,以為全面推動落實教育改革工作之依據。惟因整體教育育改革工程,所涉範疇含涵教育部整體業務,為明教育改圾革重點,乃根據行政院教育改革推動小組第六次會議之決議,綜合「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及「教育改革總體計晝綱要」,擇取重點關鍵項目,彙成本行動方案,一以整合行政院各相關部會之力量戮力促成,二為嗣後考核教改成效之指標。

目標

教育改革之目標,在於結合國家資源和全民力量,透過對當前教育問題的省思,及前瞻新世紀發展之趨勢,建構現代化教育體制。期使多元化的制度、人本化的環境、科技化的設施、生活化的課程、專業化的師資,提升學校教育水準;並連結正規教育、非正規教育與非正式教育,形成全民終身學習的社會。

方案項目

根據行政院教育改革推動小組第六次會議之決議,有關本行動方案之主要內涵為:

一、健全國民教育

二、普及幼稚教育

三、健全師資培育與教師進修制度

四、促進技職教育多元化與精緻化

五、追求高等教育卓越發展

六、推動終身教育及資訊網路教育

七、推展家庭教育

八、加強身心障礙學生教育

九、強化原住民學生教育

十、暢通升學管道

十一、建立學生輔導新體制

十二、充實教育經費與加強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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